王宝强离婚了吗 王宝强几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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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几岁离婚

王宝强在2013年和马蓉离婚

王宝强离婚了吗

王宝强离婚官司打了多少场

总共打了有三场,没有胜利,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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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是什么时候和王宝强离婚的

马蓉,女,汉族,1986年8月8日生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西北大学影视传播学院2004级播音主持系学生。

2007年,王宝强与马蓉是在一次做活动的时候认识的,他对马蓉一见钟情。 2008年2月底,王宝强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还是不是单身时,王宝强脱口而出自己已经有了女友,并透露女友是一位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 2010年2月10日,王宝强和马蓉在河北邢台登记结婚。 2011年4月,王宝强在宣传《蔡李佛拳》时第一次承认与马蓉结婚的事实。

2011年,马蓉在美国洛杉矶为王宝强产下小女儿

2013年5月17日,王宝强在第66届戛纳电影节的红毯上,当众向马蓉单膝下跪求婚,并亲密热吻 2016年08月14日 王宝强宣布解除关系

8月14日凌晨,因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王宝强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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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孩子归谁

王宝强的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是主要诉求。但法院只会从是否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方面考虑,而不会将婚姻生活中的过错纳入考虑因素。因此,在争夺抚养权方面,马蓉不会因自己的过错丧失有利条件。  但据悉,王宝强与马蓉的儿子王子豪于2010年在美国出生,属于美国公民。据洛杉矶华裔律师刘龙珠介绍,即使孩子是在美国出生,是美国公民,但只要孩子一直住在中国,中国法院也有权对其抚养权进行判决。但是判决生效后,如果孩子搬到美国居住,美国法院可以根据孩子在美国的生存状态,推翻之前的判决。  而假设儿子的抚养权需要在美国进行最终判决,谁更有争得抚养权的优势?律师表示,美国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主要看重三点:一、经济能力。王宝强经济能力明显更强,占有一定优势。二、双方的公序良俗谁更适合作为监护人。考虑到马蓉已经因为与宋喆疑似存在的婚内出轨关系,成为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而且在美国华人区也已经引起了巨大轰动,其劣势是比较明显的。三、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他与谁感情更为深厚。对此刘龙珠律师表示变数较大,因为据报道孩子应该是长期与马蓉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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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一、关于离婚的前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14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中一种为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王宝强在大家热议的离婚事件中,属于无过错一方,其提出离婚,个人觉得法院最终判处离婚的可能性很大(仅代表个人观点)。

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一个基本原则,即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处理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双方达成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也是可行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总之,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是大前提,纵使父母双方达成轮流抚养的一致意见,也是可以的。

3、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结合王宝强离婚事件,网络上有资料显示儿子今年6岁,女儿今年5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从法律层面上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综合考虑王宝强与马蓉的经济实力,似乎跟着王宝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法院最终也这样认定,那么很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王宝强;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别归属父母双方,案件涉及两个孩子且父母双方都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法院这么判的可能性非常大。

另外,纵然王宝强与马蓉最终被判决离婚,其二人对两个孩子的照顾义务不会因他们的离婚而免除,不管两个孩子最终判由哪方抚养,另一方应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五五分的原则处理。另外,王宝强认为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主张马蓉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在王宝强事件中,马蓉给王宝强戴绿帽子的行为可以届定为《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王宝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然,这一切成立的条件是王宝强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但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有网友爆料他包养三个女大学生的事情,这给宝宝的离婚事件又添了新料,“火”有愈烧愈烈之势。

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一旦闹到离婚的地步,特别是到了诉讼离婚的时候,原本的夫妻双方已经很难坐在一起平心静气的谈话。纵然是在法庭这么严肃的地方,也有双方互相漫骂,甚至动手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很多人选择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装傻充楞型、一问三不知型、打太极型等等,使出浑身解数,让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通过一些合法手段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制造共同债务。正是因为这样,才让离婚充满了很多的不可控的因素,使得原本可以离婚的,离不成;原本不想真离婚的,假戏真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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